活动方案(暂定)
一、活动名称
中文名称:第四届“汉语桥”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
英文名称:The 4th Chinese Bridge — Chinese Proficiency
Competition for Foreign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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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活动主题
中文主题:快乐汉语,青春有约
英文主题:Fun with Chinese, Energy of You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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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活动目的
为各国学习汉语的青少年学生提供一个展示汉语能力的舞台,并创造一个互相学习和交流的平台,以激励其学习汉语的热情和兴趣,增进对中国语言和中华文化的理解,增进各国青少年学生的友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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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主办单位
中国国家汉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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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在华决赛承办单位
重庆市教育委员会
重庆广播电视集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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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组织机构
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成立第四届“汉语桥”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组织委员会(以下简称组委会),负责比赛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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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参赛对象
年龄15至20周岁、具有外国国籍、在外国出生并成长、母语为非汉语的外国在校中学生。
已获奖的上届来华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可连续两届参加比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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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比赛内容
● 汉语语言能力
● 中国国情知识
参考试题集在赛事官方网站[www.chinesebridge.org]、国家汉办网站[www.hanban.org]、网络孔子学院网站[www.chinese.cn]公布;中国网[www.china.org.cn]、新华网[www.news.cn]、人民网[www.people.com.cn]、华龙网[www.cqnews.net]的内容可作参考。
● 中华文化才艺
歌曲、舞蹈、曲艺、杂技、器乐、书法、绘画、剪纸、武术、传统体育等。
● 综合学习能力
通过培训,重点考核选手的中国语言文化综合学习和实际运用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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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比赛形式和安排
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。其中预赛在国外举行,决赛以团队方式在中国举行。来华参赛团队的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华食宿交通费用由组委会提供。
(一)预赛(2011年7月20日前)。
由中国驻外使(领)馆教育、文化处(组)、孔子学院等相关教育机构组织选拔并推荐。每个团队含选手3人、带队辅导教师1人。
(二)决赛(2011年10月中旬至10月末)。
以团队竞技的形式(包括原始团队和重组团队)合作完成学习与竞赛相结合的若干比赛环节。
决赛实行积分制,在各比赛环节中,团队得分均分为个人得分,个人得分记入原始团队总积分。决赛各环节累积积分为该团队总得分,根据得分评选出各类奖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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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奖项和奖励办法
(一)奖项。
团体奖:
● 团体综合奖:一等奖1个,二等奖5个,三等奖10个。
● 最佳网络人气团体奖:1个;优秀网络人气团体奖:3个。
个人奖:
●选手综合奖:一等奖3名,二等奖6名,三等奖10名。
●选手单项奖:最佳口才、最佳风采、最佳创意、最佳表演、最快进步、最佳网络人气等奖项。
●优秀网络人气个人奖:3名。
●选手优胜奖:除以上奖项外,其余选手获得优胜奖。
(二)奖励办法。
团体综合、个人综合一等奖选手:获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(包括在重庆攻读本科学位课程的学费、基本生活费及综合医疗保险费)和国家汉办提供的往返国际旅费(自2012年开始保留3年资格),并授予“汉语语言使者”称号;
团体综合、个人综合二等奖选手:获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(包括在重庆进行为期一学年的汉语进修的学费、基本生活费及综合医疗保险费)和国家汉办提供的往返国际旅费(自2012年开始保留3年资格);
团体综合、个人综合三等奖及个人单项奖选手:获由国家汉办授予的2012年为期一学期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及往返国际旅费;
最佳网络人气团体奖选手:获由国家汉办授予的2012年为期一学年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及往返国际旅费;
优秀网络人气团体奖和个人奖选手:获由国家汉办授予的2012年为期一学期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及往返国际旅费;
优胜奖选手:获由国家汉办授予的2012年为期一学期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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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比赛评判
决赛期间,组委会邀请语言、文化、艺术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判委员会,担任评判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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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组委会联系方式
赛事官方网站:www.chinesebridge.org
邮件地址:chinesebridge@hanban.or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