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孔子学院(课堂)、国家公派汉语教师
推荐申请的通知

[Source]    师资处 [Time]    2011-03-24 16:28:19 
 

根据各国孔子学院(课堂)和国外大中小学的需求,拟于近期启动2011年孔子学院(课堂)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人选推荐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时间:2011年3月23日—4月15日

二、岗位需求

(一)孔子学院(课堂)教师岗位需求教师542人,详见附件1;

(二)国家公派教师岗位需求教师233人,详见附件2。

孔子学院(课堂)、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情况及要求请登录http://shizi.chinese.cn查询。

孔子学院中方合作单位接到通知后,与国外合作方确认本学年教师需求情况,填写《2011年孔子学院(课堂)教师岗位需求中方合作单位确认表》(见附件3),于4月5日前以传真方式直接报国家汉办师资处。

三、申请外派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

1.思想政治条件

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,具有较强的使命感、光荣感和责任感。师德高尚,爱岗敬业,组织纪律性强,有团队精神。

2.职业条件

(1)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(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)。

(2)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对外汉语、汉语言文学、外语、教育、心理、历史、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。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、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
(3)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、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。

3.语言条件

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(含)。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。

4.年龄条件

原则上,年龄在50周岁(含)以下,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。

5.身体条件

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,身心健康,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。

6.符合教师岗位具体要求。

四、推荐程序

1.填写表格

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方式,未在网上填写的不予受理。申请人选须登录http://shizi.chinese.cn网址,自愿选择孔子学院(课堂)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,不可双重申请。

填妥《孔子学院(课堂)汉语教师申请表》(附件4)或《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》(附件5)后直接网上提交,同时下载纸质表格提交有关部门审核。

2.单位审核

(1)学校须审核教师推荐表,由主管校长在“单位审核意见”栏内签署意见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。非直属高校须将推荐材料提交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主管部门审核。

(2)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,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、教学能力、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。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。

(3)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,签署意见、签名并加盖公章,统一汇总后报送。部属高校直接报送。

3.报送材料时间

请各单位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(以当地邮戳为准)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报送我办师资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要确保推荐信、申请表等材料齐全。

五、选拔面试

推荐人选须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六、录取培训

面试后择优录取。录取的教师须接受我办组织的相关培训,培训时间拟定于7月,期限2个月,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。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七、教师派出期间待遇

教师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。

八、工作要求
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师推荐工作,确保推荐人选质量。中方合作单位须认真履行职责按1:2比例推荐教师人选。有关事宜请与我办师资处联系。

联系人:梁征、李娅妮

传 真:010-58595904

邮 件:baoming@hanban.org

地 址: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国家汉办/孔子学院总部师资处

邮政编码:100088

附件:

1.2011年孔子学院(课堂)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

2.2011年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

3.2011年孔子学院(课堂)教师岗位需求中方合作单位确认表

4.孔子学院(课堂)汉语教师申请表

5.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

国家汉办/孔子学院总部

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