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孔子学院(课堂)、国家公派汉语教师
推荐申请的通知
根据各国孔子学院(课堂)和国外大中小学的需求,拟于近期启动2011年孔子学院(课堂)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人选推荐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时间:2011年3月23日—4月15日
二、岗位需求
(一)孔子学院(课堂)教师岗位需求教师542人,详见附件1;
(二)国家公派教师岗位需求教师233人,详见附件2。
孔子学院(课堂)、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情况及要求请登录http://shizi.chinese.cn查询。
孔子学院中方合作单位接到通知后,与国外合作方确认本学年教师需求情况,填写《2011年孔子学院(课堂)教师岗位需求中方合作单位确认表》(见附件3),于4月5日前以传真方式直接报国家汉办师资处。
三、申请外派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
1.思想政治条件
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,具有较强的使命感、光荣感和责任感。师德高尚,爱岗敬业,组织纪律性强,有团队精神。
2.职业条件
(1)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(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)。
(2)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对外汉语、汉语言文学、外语、教育、心理、历史、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。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、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(3)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、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。
3.语言条件
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(含)。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。
4.年龄条件
原则上,年龄在50周岁(含)以下,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。
5.身体条件
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,身心健康,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。
6.符合教师岗位具体要求。
四、推荐程序
1.填写表格
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方式,未在网上填写的不予受理。申请人选须登录http://shizi.chinese.cn网址,自愿选择孔子学院(课堂)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,不可双重申请。
填妥《孔子学院(课堂)汉语教师申请表》(附件4)或《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》(附件5)后直接网上提交,同时下载纸质表格提交有关部门审核。
2.单位审核
(1)学校须审核教师推荐表,由主管校长在“单位审核意见”栏内签署意见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。非直属高校须将推荐材料提交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主管部门审核。
(2)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,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、教学能力、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。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。
(3)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,签署意见、签名并加盖公章,统一汇总后报送。部属高校直接报送。
3.报送材料时间
请各单位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(以当地邮戳为准)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报送我办师资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要确保推荐信、申请表等材料齐全。
五、选拔面试
推荐人选须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六、录取培训
面试后择优录取。录取的教师须接受我办组织的相关培训,培训时间拟定于7月,期限2个月,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。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七、教师派出期间待遇
教师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。
八、工作要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师推荐工作,确保推荐人选质量。中方合作单位须认真履行职责按1:2比例推荐教师人选。有关事宜请与我办师资处联系。
联系人:梁征、李娅妮
传 真:010-58595904
邮 件:baoming@hanban.org
地 址: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国家汉办/孔子学院总部师资处
邮政编码:100088
附件:
3.2011年孔子学院(课堂)教师岗位需求中方合作单位确认表
国家汉办/孔子学院总部
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